經營理念:追求卓越 開創未來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內部評鑑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於次一年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113.01.01
~
113.12.31
董事會 董事會運作自評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每年執行一次,於次一年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113.01.01
~
113.12.31
董事會成員 董事會成員自我考核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董事職責認知。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每年執行一次,於次一年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績效評估。 113.01.01
~
113.12.31
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 功能性委員會運作自評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由財務部負責執行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依董事會運作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審計委員會運作自評、薪酬委員會運作自評等收集問卷,於114年2月完成績效評估。各位董事及委員在公司目標之掌握與職責認知、對於議案提出具體建議、持續強化專業知識與技能,經營團隊認真負責,內部控制有效執行。評估結果董事會運作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運作自評均為良好。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已於114年3月12日董事會提出報告。
外部評鑑
本公司每三年一次之外部評鑑已於111 年 09 月委請「社團法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對 110 年12月至111年11月董事會進行董事會效能評估,並於 112 年01月出具評估報告;且於 112 年03月14日董事會上提告其評估結論及建議事項。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評估結論及建議事項說明如下:
一、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功能性委員會。
二、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發布之GRI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
三、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
四、制訂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五、訂定經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六、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單獨溝通。
七、定期就功能性委員會進行內部績效評估。
八、建置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九、制訂智慧財產管理計劃。
十、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增修財務報告發布前之封閉期間董事不得進行其股票交易之規定。
十一、參酌審計品質指標(AQI)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十二、會計年度終了後75日內申報經董事會通過之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十三、提早規劃新年度董事會之時間及主要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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